2006年7月31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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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打击商业贿赂如鱼得水
挖出的商业蛀虫九成源于举报
本报首席记者 仇健 通讯员 苍检

  本报讯  苍南县第一人民医院总务科科长王建人因收受9.2万元的贿赂,近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万元。王建人大概没有想到,此案的案发竟源于老百姓的一封举报信。据了解,苍南县检察院今年办理的商业贿赂案件中,九成源于群众举报。
  去年年底的一天,苍南县检察院反贪局局长李存款和控申科科长林荣,同时收到了匿名举报信:苍南县第一人民医院总务科科长王建人,利用职务之便,在苍南县第一人民医院二号病房楼工程承包人林某处搭干股,获取分红数万元,同时还多次收受林某所送的关照费数万元。
  像这样内容具体又清楚的举报信是不多见的。检察院反贪局高度重视,立即提审了当时的承包人林某,在掌握了大量事实证据的基础上,又提审了嫌疑人王建人。检察院很快查明,2002年下半年,苍南县第一人民医院建造二号病房楼。时任医院总务科科长的王建人利用职务便利,以其妹夫的名义在工程承包人林某处搭了干股,在没有投入任何资金、技术和劳务的情况下,分取所谓的分红款8万元。2003年3月至2004年11月间,王建人又先后收受工程承包人林某、岳某所送的好处费1.2万元。此案经检察院提起公诉后,今年7月18日,王建人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刑。
  同样是源于当地老百姓的一封举报信,苍南县龙港国土资源管理分局监察中队队长应某,在为黄某的违规厂房办理相关手续时,收受黄某人民币7万元的受贿行为渐渐浮出水面。在查处此案的过程中,检察官还挖出了另一起受贿案。监察中队的副队长胡某利用职权在为他人改变土地性质中,收受贿赂2.1万元。
  就在接到这封举报信后不久,一封反映苍南县第二人民医院外科主任医师陈某收受药品回扣的举报信放在了林荣的桌上。举报信是一名病人和其家属写的。根据举报内容,检察官很快就查明,陈某在帮助江苏、山东等地生产的多种药品进入苍南县第二人民医院过程中,获取代理费。为了畅通药品销路,陈某于2004年3月至2006年1月,先后三次送给该医院药剂科主任徐某5万元,而徐某则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大开方便之门。目前,这些案件都在审理当中。
  据了解,今年到目前为止,苍南检察院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10件10人,其中9件9人系群众举报,占总立案数的90%。